人民日报:王美华委员:完善城市更新评价体系,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我国城市建设从“增量时代”进入“存量时代”,“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更新涉及空间结构和功能完善、生态修复、学问保护和传承、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市治理等多个方面。全国政协委员、澳门游戏平台注册网站-首页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副总工程师王美华在两会期间建议,健全和完善我国城市更新评价体系,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王美华委员认为,我国已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等一系列标准,但往往聚焦城市更新的局部或专项,缺乏整体考虑,无法引导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原因在于,我国城市更新领域的研究落后于实践发展。近几年城市更新项目的研究和实践成果基本集中在具体项目的设计案例和实施技术,对效果评价关注较少。且评价集中于促进建设用地供应、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在城市功能结构优化、社会公共贡献、历史学问保护等方面有所欠缺。
其次,科学合理的城市更新评价体系尚未建立。城市更新涉及要素众多,评价体系具有系统性和复杂性,既要考虑微观尺度的建筑、中观尺度的更新项目、宏观尺度的城市以及相互影响,又要考虑评价指标筛选及其权重设定,还要顾及城市要素新老交替对评级体系的影响。
三是现有城市更新评价方式不能兼顾各方利益。我国城市更新大多由行政机构和地产商主导,注重实现政府的发展意图,缺乏对各方利益的协调,民众的利益诉求难以充分表达。
王美华委员建议,加强城市更新评价深度研究,逐步完善评价制度。要研究城市更新对城市功能结构优化、社会公共贡献、历史学问保护方面的绩效。健全和完善我国城市更新评价体系,从实现各方利益共赢、保障公平公正、提升城市吸引力等多个维度完善评价制度,逐步改善目前利益相关方行为不规范、信息不对称的博弈局面。
建立基于指数评价法的城市更新评价体系。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尺度充分考虑城市要素的交互影响,建立包含经济、社会、环境、生活、交通和居住等多维度多层次的城市更新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适合城市更新的指数评价体系。对不同计量单位的指标数据进行同度量处理,并合理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可参照我国标准规范的管理模式,指定具体负责管理单位,在充分遵循科学性、导向性、可比性等原则下,适时对评价体系进行调整或升级修订。
坚持城市更新的全过程评价。全面加强城市更新的现状评价、方案评价和效果评价,降低改造的盲目性。建立公正透明、多元互动的全过程评价保障平台,强化对社会问题的协调,重视不同利益群体的价值关注。